清政[2014] 19号
清丰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第四批清丰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县政府批准县文化广电旅游局确定的第四批清丰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项),现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传承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我县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附件:第四批清丰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4年6月23日
附件:
第四批清丰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共20计项)
一、民间文学(1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I—1 古城卫城故事
一、传统美术(5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II—1 王氏麦杆画
2 II—2 孟氏神像
3 II—3 王氏刀书画
4 II—4 韩村套版印刷
5 II—5 中石丝绢烙画
二、传统舞蹈(3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IV—1 清丰洪拳武狮
2 IV—2 固城舞龙
3 IV—3 贺庄背阁
三、传统体育、游艺与竞技(2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Ⅶ—1 苏二庄洪拳
2 Ⅶ—2 巩营梅花拳
四、传统手工技艺(9项)
序号 编号 项目名称
1 Ⅷ—1 清丰手工雕塑
2 Ⅷ—2 乜城剪纸
3 Ⅷ—3 任氏剪纸
4 Ⅷ—4 清丰纸扎
5 Ⅷ—5 猪毛刷
6 Ⅷ—6 灯笼画
7 Ⅷ—7 清丰石雕
8 Ⅷ—8 刘庄木器加工
9 Ⅷ—9 瓦屋头杆秤
主题词:文化 保护 通知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清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