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文化馆东区露天小广场位于清丰县文化馆东区一楼北侧,使用面积约300平方米。为开放、自由的文化活动演出空间,可用来戏曲、舞蹈等文化活动演出、排练。除正常的文化馆活动安排外,其他如有需要均可预约使用。
免费开放时间:每天8:00-18:00
服务方式:免费
入馆须知:
清丰县文化馆是为广大群众举办各类文化活动的场所,是社会教育的重要机构,免费向全社会开放。为大家营造舒适的环境,是每个群众的基本职责。
1.本馆向社会公众开放,请爱护文化馆内设施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2.请将随身携带物品寄放到免费存包柜内,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
3.请举止文明,讲究公德,入馆时着装整洁,请勿携宠物入馆。
4.请参与者对身体状况是否适宜参加免费开放有关活动作出自我判断,并注意安全。未成年人参加活动需监护人陪同。
5.请爱护公共财物,不要乱写乱画。
6.请自觉维护公共环境与卫生,勿在室内餐饮,如若需要用餐,请到指定用餐区用餐,勿乱扔垃圾随地吐痰。
7.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馆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请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文化馆各项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