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天津市文化和旅游局、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主办,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天津市东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承办的2021年“东丽杯”孙犁散文评选活动近日正式启动。
为了更好地繁荣河南省群众文学创作,带动群众文学创作队伍及文学爱好者的创作热情,河南省文化馆负责本次评选活动河南地区的征稿工作。现面向河南省内所有热爱文学创作的业余作者征稿。
一、参评要求
(一)作品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分为成人组和未成年人组两个组别。成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分类进行评选;未成年人组可报送单篇散文和散文集,不分类别评选。
2.单篇散文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在国内报纸期刊(含地级市、县级群众文化内刊)发表过的原创新作品。散文集应为2018年5月16日以后中国境内出版社公开发行的单行本,套书丛书不得参评。
3.所有参评作品必须为申请人原创,若发现抄袭,取消参评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等法律纠纷,责任均由作者自负,参评作品如发现剽窃、侵权或者第三方提出权利主张的,主办单位有权随时撤销该作品的参评权利,收回已获得的奖励或荣誉,并在相关媒体予以通报。
4.已在往届“东丽杯(文化杯)”评选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评。
5.参赛作品应是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正能量佳作,思想、内容积极向上。
(二)作者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面向全国业余文学作者。各省市作家协会的专业作家、参加作家系列职称评定者和签约作家不得参评。已不在签约任期内的作家发表于签约期结束后的作品可以参评。
2.2008—2020年期间,在“东丽杯”评选中获奖三次及以上的成人组作者,不再参评。
3.200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作者可以参加未成年人组评选,报名表中须写明作者本人身份证号。曾在“东丽杯”评选中获新人新作奖的作者,不再参评。
二、报送要求
(一)报名方式
本次评选活动接受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作者可直接将参评作品和“个人报名表”寄送至河南省文化馆,每名参评者限报送1篇(部)作品。工作或生活在河南省以外行政辖区的作者不可通过本省集体报送渠道参赛。
(二)报送材料
1.单篇作品需报送1份作品发表原件或原件复印件。报送复印件须满足以下条件:报纸附报头页(能清晰显示刊号),发表页带报眉整版复印,剪裁无效;期刊附封面、目录和全文发表页,须能清晰显示国内刊号或准印证号、发表时间等有效信息;刊载在出版物上的单篇作品附封面、目录、版权页。
2.散文集报送1本样书。
(三)报送方式
参评作者请于6月13日前将报名表纸质版与参评作品寄出。寄件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内环1号,河南省文化馆研究部 韩菁收,邮编:450046;咨询电话0371-65981956。邮政挂号或快递均可,不接收邮政包裹,不提供邮件查询服务,报送作品一律不退件。
个人报名登记表下载方式:
www.hnggwh.com(河南省文化馆网站),点击下方“阅读原文”进入征稿页面,在文末下载附件即可。
三、评选办法
(一)奖励办法
本次评选活动成人组设单篇散文奖和作品集奖,未成年人组设新人新作奖,其中:
单篇散文奖:东丽文学奖10名,优秀作品奖70名;
作品集奖:东丽文学奖5名,优秀作品奖20名;
新人新作奖10名;
将为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及奖励。
(二)本次活动将通过微信公众号“天津市群众艺术馆”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和发布。并采取多种方式予以推介宣传。结集发表《百年芳华 时代颂歌——“东丽杯”群众文学评选优秀获奖作品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