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文化和旅游厅开展了2022年度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评审工作,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项资金评审委员会,对各地、各单位申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展示馆(传习所)和传承人进行了评审。现将拟补助对象名单向社会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计算)。如对公示名单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情况。
异议受理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二路10号
邮 编:450003
联系电话:0371-69699793
电子邮箱:feiyichu2021@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2022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单.xlsx
2. 2022年度拟补助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传习所)名单.xlsx
3. 2022年度拟补助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2022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舒湘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