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文化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构建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文化志愿服务体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更优质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文化服务。同时给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和热爱传统文化的各界人士提供展示自我、服务社会的平台。
清丰县文化馆从即日起,长期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文化志愿者,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有志投身文化志愿服务的人士报名。
一、招募时间
即日起(长期招募)
二、招募要求
1、招募对象(个人、团体):
有意愿从事群众文化事业的爱心人士、社会团体(原则上不低于15人),含文艺团体、文艺工作者;艺术类院校、艺术类专业或有相关特长的学生;有文艺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等。
2、服务内容:
参与县级等各类文艺演出、艺术培训、辅导管理、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活动。
3、工作要求:
(1)热爱公益事业,自觉践行志愿者服务精神,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具备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3)具备相关岗位工作的专业知识或文艺专长;
(4)年龄在18周岁至55周岁之间(特殊情况除外),身体健康。
三、文化志愿者保障
1、获得从事志愿服务的必需工作条件和必要后勤保障;
2、购买相关保险;
3、参加志愿服务岗位的相关培训;
4、优先参与清丰县文化馆的志愿服务活动;
5、颁发文化志愿者荣誉证书,年终进行表彰。
四、文化志愿者义务
1、审核通过后成为我馆的文化志愿者,需熟悉志愿服务内容,履行志愿服务承诺,服从我馆的任务分配和工作安排;
2、在志愿服务中佩戴文化志愿者标志,礼貌用语,遵纪守法;
3、不损害志愿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保守志愿服务对象的隐私;
4、维护清丰县文化馆文化志愿者的形象,不以志愿者身份从事未经授权或具有营利性及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5、承担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章制度规定的其它义务。
五、报名流程
1、将报名表电子版发至邮箱qfxwhg@163.com(个人申请需随报名表发送一张电子版近期证件照);
2、审核通过,正式成为清丰县文化馆的文化志愿者。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93-7229333
邮箱地址:qfxwh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