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思考与讨论 第十一讲:文化馆发展中的社会化问题思考
发布时间:2021-04-01   文章来源:国家公共文化云;  编辑:张瑞莉 浏览量: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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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是丰富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途径,是激发公共文化服务活力、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如何利用社会力量促进文化馆建设发展,是新时期我们面临的新课题。


一、为什么要引入社会化机制?


(一)法律法规:提供政策保障,指明发展方向


近年来,我国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2017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了公共文化服务应当坚持由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基本运行机制,明确了“国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措施,作出了“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等规定。


2019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次提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这些方针政策为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提供了可靠的政策保障,指明了发展方向。


(二)现实需求:传统供给模式难以满足人民公共文化服务需要


改革开放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呈现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等特点,需求结构日趋多元。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精神文化层面,人民的美好精神文化需求愈加旺盛,而与之相对的,公共文化产品短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滞后与供给有效性不足等深层次矛盾和挑战不断凸显,垄断式的传统供给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新时代我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


(三)国际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1.英国:三级管理模式,确保项目落地


作为PPP模式的发源地,英国建立了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确保私人机构在公共文化服务中保持较高的参与度。具体来讲,英国财政部设立了英国基础设施中心,专门负责发布、评估和管理PPP项目,制定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计划;英国合伙经营机关向公共部门提供私营机构的专业知识及资源,协助公共部门制定PPP模式发展目标;由地方政府拨款成立的公私营机构合作署则主要承担问责工作,并为发展公私营机构合作的地方机关提供支持。三级PPP管理机构的运作模式,确保了不同层级的PPP项目能有效落地。


2.俄罗斯:公私协作,实现政企双赢


俄罗斯于2005年颁布了《俄罗斯联邦特许协议法》,着力推动“公私协作”模式在体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公共领域的广泛应用。“公私协作”模式使俄罗斯政府在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时更容易实现政策目标,更好地实现了政府对企业的激励和引导功能。同时,企业可以获得政府提供的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并受到企业社会责任排名和评奖活动的认可,从而提高国内声誉和知名度。


3.日本: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日本政府采取了指定代理制度(DMS),通过修改地方自治法,允许地方政府将公共文化服务等设施的管理外包,以授权的方式将公共文化服务中一部分具体的管理职能或服务提供转交给企业、社会组织来执行。日本充分利用企业和各类基金支持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融资,为其公共文化艺术领域的发展提供了较为稳定的资金支持。此外,作为日本公共服务体系多元化供给模式的倡导者,非营利组织在促进企业赞助公共文化服务领域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目的


(一)丰富文化馆内容供给,增强文化馆竞争力


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内容是文化馆发展的重要目标。近年来,各地文化馆积极与社会力量开展合作,通过社会采购、公开招募、资金补贴、场地支持、宣传推广等方式,发动企业、社会文艺团体及个人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1.整合社会文化资源,提供多元丰富的服务内容


面对人民群众快速增长的文化艺术需求,各地文化馆积极探索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运作方式,通过将分散的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加以整合利用,有效拓宽了供给来源,使得文化馆能够向群众提供内容更加多元的公共文化服务。


例如,烟台市文化馆从2018年4月起实施“艺术烟台”公益文化惠民工程,陆续与全市100多家艺术培训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由培训机构提供场地和师资并向市民提供免费的艺术普及培训课程,到2019年初就已累计向群众提供近8万课时、6万8千余人次的培训服务。同时,文化馆多次举办汇报演出等活动,为市民提供艺术培训成果的展示平台,受到了广泛赞誉。


2.利用场馆空间引进社会力量,将文化馆打造为内容丰富的文化中心


在进行公共文化服务外包模式探索的过程中,各地文化馆以场馆资源“置换”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并开展合作,将文化馆的“独唱”升级为联合社会力量的“大合唱”,使文化馆成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文化中心,有效增强文化馆的吸引力。


例如,自2016年起,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依照“文化体验馆”的发展定位,在馆内引入专业公司承担部分空间的运营管理工作,并向社区居民推出了展览、讲座、演出、手工体验等公益惠民文化活动,开馆一年举办各类活动7500余场,参与市民达46.84万人次,打造了综合性的文化体验场所。


(二)提升文化馆活力,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1.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


当前,我国仍有大量的公共文化资源处于闲置状态或利用效率较低。随着公共文化社会化发展的深入,各地应当通过社会治理、资源整合,使更多设施和资源成为老百姓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载体,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提出的“整合社会资源”六个字落到实处,使文化场馆“活”起来。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团体在市场化运营中积累的成熟经验,打通公共文化服务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以浙江省嘉兴市为例,当地通过建设“文化有约”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采取社会投入和政府社会采购相结合的机制,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等公共文化设施吸纳到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中,打造了共同参与、共同行动的文化场馆协作联盟,有效释放了公共文化资源的服务潜力。


2.引入竞争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活力


我国传统的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模式依赖国家全额拨款,行政色彩较浓。既缺少根据公众需求和市场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变化的动力,也无法有效回应人民群众不断升级的文化需求,与市场的对接同样不够顺畅,容易造成公共文化服务的效率与质量低下。而社会化发展则引入了竞争机制,文化部门将逐步从文化服务提供方转变为文化服务的中间方和监管方,通过优中选优的运作模式增强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活力,促进了公共文化服务绩效和能级的持续提升。由“办文化”到“管文化”,政府职能也实现了积极转变。


例如,深圳市南山区自2007年开始对公益文化活动实行社会化运作,在实施过程中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项目征集、招标、评审、竞价和监督实施等环节,逐步完善运作体系。同时委托第三方开发了“南山区公益文化活动社会化运作管理系统”,通过线上平台完成项目公布、资质审核、项目评审、竞价、实施方案审核、合同备案等程序,确保了公共文化服务采购的公开和高效。


3.壮大人员队伍,提升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能力


长期以来,我国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人员编制相对有限,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文化馆的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可以有效壮大文化场馆的管理人才、专业人才和志愿者队伍,提升文化馆的服务能力。


例如,美国拥有超过190万家的非营利机构和近1300万人的社会工作人员,其依托庞大的社会主体基数,有效分担了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日本民众参与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的规模也比较大,相关数据显示,其在各类社会教育设施中登记的志愿者总数为55万2千人,充分发挥了民间力量在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的作用。


东莞市文化馆近年来在引入社会力量办文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其以“开门办馆”思路为引领,成立东莞市文化志愿者协会, 打造了“文化志愿者大舞台”“文志爱心公益行”等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截至2017年6月注册文化志愿者有1.5万人,成为优化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力量。


(三)有利于“以人为本”的服务宗旨,增强百姓文化获得感


1.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与获得感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要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中心,坚持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出发。新时期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持续升级,做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在这样的背景下,引入具有专业性优势的社会力量,发动企业、协会、机构、文艺团体、个人等多方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有助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与多样化、个性化、优质化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机统一,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适用性,增强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


2.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公共文化活动参与度


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的目标是发展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的积极性。目前,百姓对公共文化活动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不够高。近几年,社会上涌现出了“晓书馆”等一批公益文化组织,通过推广公益阅读、开展各类学术、文化艺术活动,积极提升社会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关注度和参与度,各地文化馆应当积极对接类似的社会资源,发挥自身平台优势,使更多百姓能够享受到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


同时,在文化馆等主体的社会化发展进程中,应当积极对接具备“互联网+”产业发展思维的社会力量,将先进的大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技术嵌入到公共文化服务的供给当中,借助市场分析等手段精准对接群众文化需求,增强公共文化服务与群众文化需求的匹配度。


3.完善监管评价机制,畅通公共文化服务评价与反馈途径


公共文化设施在社会化发展的过程中要把握好“政府主导”,建立完善、高效的政府购买流程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建立可见可控的督导评估机制,对运作主体的履约情况进行有效监管,确保社会化发展的质量。同时,我国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方面积累的实践经验仍比较有限,各地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发展差异,因此社会化发展需要因地制宜。此外,要畅通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与反馈途径,以提升百姓对公共文化服务的评价为工作目标,充分回应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新期待。


4.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走出文化馆,实现全民参与


公共文化服务不应被文化馆等设施的物理空间所局限,我们之所以要引导更多优质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文化馆的发展中,就是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活动走出文化馆,走向街道和社区,走到老百姓的身边和家中,使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共享,让文化馆发挥平台的基础作用,既要做好依托场馆的文化服务,也要发展好能够走入百姓日常生活的文化服务。


例如,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在八里庄街道开展了“一米田”居民美育项目,邀请专业人员帮助居民家庭在自家阳台种植花卉或瓜果蔬菜,包含种植技术培训、生活美学教育等内容,创新美育培训形式,搭建情感纽带,形成了一定范围内的“文化社群”,推动了社区文化治理的发展。


(四)实现文化馆综合体建设的改革与创新


文化馆是公共文化服务的主要阵地,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窗口,承担着凝聚文化力量、营造文化氛围、丰富人民生活的重要责任。进入新时代,文化馆迈入了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的新阶段,在下一阶段的改革与创新工作中,要着力构建内容多元化、服务专业化的文化馆综合体,使文化馆成为兼具指导群众业余艺术创作、保护展示非遗、组织辅导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开展群众宣传教育、开办艺术普及培训、研究创作文化活动及文艺作品等多种功能的综合性文化机构。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实现优势互补,最大程度整合利用好各类文化艺术资源,做好线上线下文化服务,打造人民群众喜爱的“文化高地”。


以上海市群众艺术馆为例,近年来其积极整合社会力量,有效挖掘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充分对接各年龄段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大力搭建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实现了对文化艺术培训、非遗保护传播、文化艺术演出、文艺赛事活动、群众文化艺术活动等的覆盖,已经逐步成为顺应时代新变化、满足群众新需求的公共文化服务综合体。


三、当前我国文化馆社会化发展现状


(一)刚起步:多数场馆开展政府购买与社会运营相结合模式,个别尝试整体外包模式


近年来,北京、上海、浙江、深圳、成都等地区的文化馆在社会化建设方面积极地开展探索与实践。北京市海淀区北部文化中心、上海市打浦桥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等文化馆采用了“政府购买、专业化社会团队运营”的管理模式,由政府负责指导监督并定期进行考核,社会化运营工作开展情况较好。上海市静安区文化馆、义乌市文化馆等探索将场馆内部分场地提供给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负责向群众提供戏剧演出、电影放映、艺术展览、工艺培训等惠民文化服务,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效能。无锡市无锡新区文化馆则尝试了场馆整体外包的运营模式,取得了较好的建设效果。


(二)未起步:由于运营主体、资金来源、专业人才、社会参与度等方面的现实难题,大多数地区文化馆的社会化发展仍未起步


1.社会运营主体数量少,专业能力有限


社会化发展需要大量专业能力强、管理科学规范的社会承接主体,由于税收政策吸引力不足、社会组织注册门槛较高等原因,虽然我国有资格参与运营的社会主体数量正逐年上升,但专业能力强、参与意愿高的社会组织数量则相对较少,政府开展社会化运作的选择空间有限。


2.资金来源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有限


由于公共文化设施的公益属性,运营机构难以通过市场方式取得经济效益。从国际经验来看,通常需要利用政府补贴、捐赠赞助、基金收入等多种渠道维持运营。但目前我国公共文化资金投入绝大部分来自政府,资金来源单一,运营经费不足,严重影响了社会化运营的可持续能力。


3.专业人才匮乏,队伍建设难度较大


当前,由于薪酬待遇较低等原因,我国社会组织人员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人员流动性较大,建设专业化公共文化服务队伍的难度较大,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社会效益,成为制约社会化运营的重要问题。


4.民众参与度不高,良好舆论氛围尚未形成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居民仍缺乏文化权利与责任意识,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的积极性有限,不太了解和注重自身在文化方面的权益。同时由于媒体对社会化运营的组织宣传力度不足,大众对社会化运营组织缺少必要的了解与关注。


(三)难迈步:受到思维模式、体制机制、政策法规、运营模式等方面限制,文化馆的社会化发展进程存在困难


1.传统思维模式桎梏


相对保守的发展理念和思想认识在很大程度上阻碍着文化馆的社会化运营。文化事业具有较强的意识形态属性,国家意识形态管理和文化行政部门至今对社会力量仍未完全放开,担心其受利益驱动偏离公益轨道和主流价值方向,不敢放手将运营权授予社会组织;同时各地政府普遍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对文化事业与社会化发展的重视程度不一。


2.文化事业体制障碍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模仿苏联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形成了庞大而严密的条块结合的文化行政垂直管理体系,文化决策和管理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由于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实行全面直接供给,大量文化事业单位作为既得受益者,缺少自我革命的动力与勇气。


3.行政管理机制制约


新的服务供给模式需要新的管理机制,包括准入、激励、评估、监管、保障和公众参与机制等。当前机制的不健全阻碍了社会化的良性发展。例如,准入机制过严、门槛过高、手续过繁,降低了文化类社会组织的基数;税收减免力度有限、流程复杂繁琐,削弱了社会力量的参与热情。


4.专项政策法规细则缺失


虽然我国针对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已经出台了一些政策文件,但内容主要是原则性的“鼓励和支持”,缺少具体可操作的措施或手段。从法律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明确规定:“推动公共文化设施运营和管理的社会化。”但保障法为宏观指导性法律,缺少实施细则,需要细化条款。例如美国《联邦税收法》就有著名的510(C)(3)条款,详细规定了文化类非营利机构可享受的优惠税收待遇。


5.场馆社会化运营模式单一


文化馆在开展社会化运营时同样涉及运营模式问题,包括供给文化服务的种类、如何进行定价与收费、如何保障服务的公益性等。由于社会化运营在我国还是新兴事物,文化类社会组织也正在培育发展中,目前的社会化运营模式还较为单一、营利渠道比较狭窄。


四、疫情防控带来的几点启示


(一)线上活动的丰富:“线下闭馆,线上开花”


疫情使得大量的公共文化设施“线下闭馆”,但各地利用新技术、新平台,让丰富多彩的公共文化活动在“线上开花”,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优质的“文化大餐”。


1.实现日常公共文化服务的在线化升级


疫情期间,全国各地线下公共文化服务按下了暂停键。面对这种情况,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主动转变服务方式,充分利用线上平台,依托数字技术对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进行在线化升级。例如,南通市文化馆在春节期间将往年的线下文化活动转移到线上平台,借助直播等形式开展“文化迎春会”、网络歌会等一系列公共文化服务,给群众带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节庆表演;发挥微信公众平台作用,举办线上猜灯谜等文化活动,同时增加“网上展览厅”,进行春联书法大赛和书画作品的网络展览,为市民的居家生活增添了色彩。


2.利用线上平台开展市民文化节等公共文化活动


疫情催生了线上公共文化体验的新模式,“云享文化”成为公共文化服务的新趋势。各地文化场馆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积极整合社会各方资源和力量,开展线上市民文化节等大型文化惠民活动,有效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例如,3月28日,上海市一年一度的市民文化节首次在云端开启。文化节以文化上海云为主要平台,与抖音、喜马拉雅、小红书、东方网等互联网平台开展合作联动,打造了云剧场、云展厅、云讲堂等多种类型的文化服务板块和频道,为群众营造了可看、可听、可互动、可消费的文化服务新场景,充分回应了市民对公共文化活动的新期待。开幕当天,文化上海云就吸引了超过1009万人次进行线上访问。


3.举办各类主题活动汇聚抗疫精神力量


疫情期间,各地文化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举办文艺作品征集与展出等各类主题活动,涌现出了一批优秀的群众文艺作品。既为文艺爱好者搭建了展示和交流的平台,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样的文化内容,用文艺作品凝聚起人民群众抗击疫情的强大精神力量。


例如,山东省文化馆面向全省开展“打赢疫情阻击战汇聚文艺正能量”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共征集到文学、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六大类艺术作品1321件,传递出全社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重庆市合川区文化馆开展线上文艺创作活动,累计创作诗歌、小说、快板、小品、音乐、戏剧、书法、美术等类型的群众文艺作品700余件,通过该馆的微信公众号“合川文艺”连续推送15期,发表各类作品近300篇。


(二)线上项目的开发:线上线下联动催生新业态


1.吸引社会主体,通过开发新业态增强平台效应、融合效应


互联网平台为人民群众的文化消费赋予了新场景和新模式,不仅使公共文化服务内容能够有效地从线下迁移至线上,也催生出一批契合线上文化消费模式与特点的新项目、新业态。疫情影响下,许多文化场馆大力吸引社会主体参与线上项目的开发与运营,充分吸取社会力量在商业领域积累的成功经验,着力打造资源丰富、形式多元、项目新颖、服务优质,能够实现线上线下有效联动的公共文化平台。


上海市在今年的市民文化节期间推出了“云游览”“云市集”“云展出”等项目,充分利用线上文化节活动的聚集效应进行宣传推广,为群众献上了一道文化盛宴。例如,依托在线平台与小红书等互联网企业在“云上文化服务日”展开合作,发动网络博主担当“云导游”,通过直播等手段带领网友游览上海宝龙美术馆、上海复兴艺术中心等文化场馆。市民文化节还联合美食节、海上文创、市非遗保护中心、上海书展打造了“云市集”,聚集二十多家非遗文创商铺,既展示了非遗保护成果,也为市民提供了更加丰富的文化体验。此外,文化节还策划了“云展览”项目,深度挖掘城市公共空间魅力,并由策展人带领市民进行在线游览,吸引了广泛关注。


2.整合社会力量,提供文化慕课、艺术普及培训等线上服务项目


文化馆承担着社会教育的重要职能,对于全民普及文化艺术知识、提升人民群众文化水平、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随着文化馆在社会化发展方面的不断探索,越来越多的社会文化艺术资源得以被整合利用。疫情期间,由于暂时无法开展线下讲座、培训等活动,各地文化馆积极整合优质的师资力量与网络课程培训资源,为群众提供文化艺术慕课、艺术普及培训等线上服务项目,丰富群众宅家期间的文化生活。


例如,烟台市文化馆与“爱艺术+”APP联合打造了涉及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50个艺术门类的“云端学艺术”网络艺术云平台,内容进行全天免费播放,市民可通过其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在线浏览丰富的艺术课程资源,参与公益艺术培训;江门市文化馆则主动协调第三方平台资源,为市民推出涵盖音乐、书法、美术、舞蹈、摄影、戏剧、曲艺等50个大小类目的“文化慕课”,内容包括100门免费课程,视频总数达969条。通过将公共文化服务阵地从线下转到线上,确保闭馆期间文化惠民不“打烊”,市民足不出户就可以学习、赏析文化艺术知识。


(三)线上内容的创新


1.加强数字文化资源供给的有效性,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讲座,推广健康知识


在疫情期间,各地文化馆依托线上平台大力丰富数字文化资源供给,特别是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知识普及和健康知识推广等工作,使抗疫知识能够以人民群众更加喜闻乐见的形式走入千家万户,加强了公共文化服务的有效性,充分发挥了公共文化服务阵地的示范引领作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了重要力量。


例如,九江市“九江新时代红色文艺轻骑兵”话剧演员创作了情景小段子《保持距离》《防疫口诀》等作品,通过基层文化馆(站)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推广,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此外,针对一些年龄较大、普通话水平有限的村民,当地文化馆组织文艺工作者创作了方言快板、地方戏、歌曲、短视频等形式的文艺作品,有效地增强了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使公共文化服务在特殊时期发挥出重要作用。


广东省文化馆自2月3日起在线上开设了“防疫知识”专栏,以通俗易懂、图文并茂的形式科普防疫专业知识;北京市朝阳区文化馆则开展了线上抗疫非遗知识微课堂,依托微信平台以短视频等形式展示花毽、五行掌等非遗项目,既普及了非遗文化,也推广了健康知识,为市民提供了居家期间进行体育锻炼的新选择。


2.利用新技术、新平台优势,结合线上文化消费场景,实现公共文化内容供给升级


在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的背景下,线上文化消费已经逐渐搭建起独立完整的消费空间。因此,只有对在线文化内容进行有效升级,深度匹配线上消费场景的特点,才能充分挖掘新技术、新平台的应用价值,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品质化发展。


例如,重庆市渝北区文化馆积极建设群众文化云平台,精选各类文艺作品展览,让群众可以在云端游览线上资源,同时链接名师讲坛系统,丰富了资源类型。广东省文化馆则推出“百姓舞台”“数字展馆”“口袋非遗”“艺术吧”等系列线上文化服务,并开设3D非遗展览,为广大群众提供了多姿多彩的艺术资源。


在这场全球战疫中,许多国家也同样在积极推动文化艺术机构借助数字化形式开展全新形式的文化艺术资源分享。近期,英国数文媒体部与英格兰艺术委员会联合出台了一项总预算1.6亿英镑的文化扶持计划。包括英国国家美术馆、大英图书馆在内的多家文化场馆已经通过网站推出了虚拟观展体验活动。萨德勒之井剧院推出了“数字舞台”计划,剧院通过官网免费向观众提供舞蹈演出的数字首演、影视剧编舞以及专业编舞领衔设计的舞蹈工作坊。在疫情的推动下,居民不再仅仅是借助网络渠道观看文化艺术资源,更可以享受到交互性更强的文化艺术体验。


(四)体制机制的进一步解放


1.打破传统体制壁垒,推动社会力量更加高效参与公共文化服务


长期以来,由于文化体制等诸多因素的束缚,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广泛面临着专业人才缺乏、管理理念与管理水平相对落后等发展难题。文化馆的社会化发展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要进一步打破传统文化体制壁垒,优化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外部环境和配套措施。既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灵活性,建立以市场配置资源为辅的新型管理体制,也要营造社会资本进入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良好环境,在市场准入、审批、待遇、服务等方面创造宽松、良好的发展条件。


以日本为例,从上世纪末以来,日本通过税收减免、管理外包、政策优惠等措施,鼓励私人企业以及非营利机构参与到文化事业的运行过程中,特别是在实施指定代理制度(DMS)后,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与设施运营的行为更加活跃,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也实现了快速提升。


2.创新管理机制,增强公共文化服务适用性


受行政管理机制等因素的制约,当前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适用性仍不够强,远远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层面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社会化发展,必须要勇于创新管理机制,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更高层次。


首先,通过机制创新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对人民群众多元、多样文化需求的应变能力。公共文化产品要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传播方式要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服务也要随群众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其次,通过机制创新激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内在的发展动力,激发体系活力,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进程。最后,通过机制创新协调人力资源,激发专业管理人才、文化艺术人才的积极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准。


注明:转自中国文化馆协会主办的“文化馆事业发展的思考与讨论”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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